绿化养护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高架及立交绿化养护作业)

2019-01-30 13:58:17 王敏蔚

绿化养护生产作业应严格按照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道路绿化(包括高架绿化)作业,行道树修剪等高空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园林机械的安全使用、农药的安全使用、安全用电及园林绿化防火。

(二)高架及立交桥挂箱悬垂绿化养护作业

1、作业车辆:进行高架、立交桥绿化养护作业的车辆,必须加强出车前的安全检查,作业车上须安装照明灯,在车辆顶部设置黄色闪光警示灯,在车辆后部上方安装双向导向箭头指示灯,闪烁亮度要高效清晰;车尾加贴反光膜,增加能见度。作业时必须亮警示灯、双向导向箭头指示灯;不得随意变道、掉头、倒车和逆向行驶。

2、作业人员:上桥检修作业时,必须配备机动车辆,作业人员不得步行或骑车上桥。上高架时作业人员一律穿反光背心,安全设施必须配备到位。不得横跨双向车道,注意安全。

3、在高架、立交桥上进行作业时,需在现场划出安全区,设置可移动的作业标志,如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养护作业人员对夜间施工应引起足够重视,增强预警意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4、区绿化管理单位与高架、立交桥绿化养护企业必须签订《高架、立交桥道路绿化养护作业规范责任书》,养护企业应给每一个上桥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