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绿化维护、植物租摆、零星绿化政府采购项目
目 录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3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项目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电话 :87783401 采购人地址 :成都市十二桥路39号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网 址:www.spprec.com |
3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5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4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5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5 | 参加磋商供应商来源 | 公开征集供应商 |
6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
8 |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报名成功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9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0 | 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效期 | 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 |
11 | 磋商保证金 | 无 |
12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13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第一条第(四)款“规范采购保证金收取及退还。能够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再向供应商收取保金……”的规定,如果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因项目特殊,采购人不能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依法自行约定,并由采购人自行收取。 |
14 | 磋商文件编制及咨询 |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61323015 |
1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
1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17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 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含样品)参加磋商的代表须为参加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
18 |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
19 |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 受理单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邹艳萍 联系电话: 028-61323020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5号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
20 | 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5932 028-86723190 |
21 | 评审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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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86942669 地址:人民中路三段33号一楼受理处 |
23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24 | 信用记录查询 |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绿化维护、植物租摆、零星绿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采购。
一、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征集来源: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公开征集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的方式进行 。
二、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1813289
三、招标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绿化维护、植物租摆、零星绿化政府采购项目 (川政采磋商〔2018〕115号)
注: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招标项目名称中的项目编号均为本项目的有效招标编号。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0 日17:00,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报名、下载。(网址:http://www.scggzy.gov.cn/)
报名方式:请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www.scggzy.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联系电话:028-86752259,86955567(信息处)
网上支付金额为0元。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凭报名成功后的截图(截图上应显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报名成功的时间),作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报名依据。
五、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报名成功
2.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外)。
六、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12 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七、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八、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九、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2.3 “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和竞争性磋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竞争性磋商方式
3.1由采购代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磋商小组全体向单一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进行磋商。
3.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 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数量规定
4.1报名供应商 不少于3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2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6.磋商有效期
6.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7.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7.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8.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8.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9.1节能清单(附件1)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其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2.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9.3.凡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附件2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不得作为环保产品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及加分。
10.进口产品采购
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具有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竞争。
11. 知识产权
11.1参加谈判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11.3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4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1.5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二、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磋商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磋商须知;
(3)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采购项目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磋商程序
(8) 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成交
(9) 质疑投诉
(10)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1)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2)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发布和修改
1.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四、付款
成交供应商依照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送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出具货物发票,采购单位通过“财政综合业务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省财政厅政府支付中心根据采购单位的支付申请和采购中心审核后的合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自筹资金由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五、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 〔2018〕14号)第一条第(四)款“规范采购保证金收取及退还。能够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再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的规定,如果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因项目特殊,采购人不能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依法自行约定,并由采购人自行收取。
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将采购人出具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同时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六、合同履行及验收
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4. 合同分包
4.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4.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产品、服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
1.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1本磋商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格式四;承诺函”原件;
1.2、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1.3.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5.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以上第1.5条资料。
注:1.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料各提供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项目的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室外养护服务绿地面积20000㎡,包括治未病大楼5楼、19楼屋顶花园、第三住院大楼2楼屋顶花园、院内家属区及业务区域绿化带,养护内容包含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植物的修剪、松土、除草、移栽、支柱扶正、绿地清洁等。
室内服务面积96743.15㎡,服务科室数量38个,盆栽租赁数量均根据科室需求进行合理配置,特别是门诊、治未病、国际病房等科室对植物盆栽具有较高的需求。
二、 服务内容、范围及标准
(一) 服务内容:
1、绿化养护: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松土、除草、移栽、支柱扶正、绿地清洁。
2、植物租赁:修剪、卫生、浇水、施肥、病虫防治、更换。
3、零星绿化项目:时令花卉种植及工程苗木种植、草坪补植、绿篱补植、林下绿地改造、园林建筑小品翻新、花坛植物更换、节假日或喜庆等特殊场合对院区内公共区域或会议场所等进行花木装饰等布置。
(二) 服务标准及要求:
序号 | 植物名称 | 工程量 | 养护及要求 |
1 | 约1000 ㎡ | 1.除杂草:1-12月每月一次; | |
2 | 草坪(混播) | 约3000 ㎡ | 1.除杂草:1-12月每月一次; |
3 | 胸径3-5CM乔木 | 约 200 株 | 1.根据气候适时浇水; |
4 | 胸径6-9CM乔木 | 约 120 株 | |
5 | 胸径10-20CM乔木 | 约 80 株 | |
6 | 胸径20-50CM | 约 50 株 | |
7 | 胸径50CM以上 | 约 15 株 | |
8 | 灌木 | 约5000 ㎡ | 1.除杂草:1-12月每月一次; |
9 | 攀缘植物 | 约 1000㎡ | 1. 根据生长季节,气候适时浇 水; 2.喷药:2-10每月按需求一次; 3.施肥:3、5、7、9月各一次; 4.适时、正确引导生长。 |
10 | 家属住宅区域1处 | 约 1000 ㎡ | 1.大树适时进行修枝、整形,垃圾运送到院方垃圾库或指定地方并负责搬运上车; 2.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和天气情况适时浇水; 3.采用大型机械进行喷雾,病虫害防治。 |
11 | 其他绿化面积 | 约10000㎡ | 每月二次日常维护管理并清除杂草,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养护措施。 |
12 | 办公及公共区域盆栽 | 按实际数量 | 定期对全院办公及公共区域所有盆栽进行养护。 |
(三)、园林绿化养护总体要求
1、绿化养护按《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执行,对树木、花卉及草坪进行精心养护、保持其良好的生长状况;
2、及时清理绿化带、草坪内的石块、垃圾、杂草,及时修剪乔木的枯枝、损伤树枝等。做到绿地内无杂草、垃圾、杂物、枯废树枝,绿地与道路、绿地色块之间分隔清晰;
3、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对乔木、草坪、花卉、灌木进行浇水,且经常检查排灌情况,无积水、无旱情,不得因涝、旱影响植物生长;
4、中标方应根据植物生长态势和学院绿化的实际要求,有计划的做好植被施肥和更换、补种工作;
5、中标方每天应有足够的人员做好日常绿地巡查和养护工作,保证院方绿地新栽树木、各类原栽树木、名贵树木应达到98%,同时应保持树干挺直、新栽树须立支撑,有倾斜的树木应及时扶正;
6、中标方应及时修剪草坪,保持草坪平整,草坪高度不超过175px,割草每学期不少于4次,其中生长旺季半月1次,同时,对草坪内的杂草、杂物必须及时拔除清理,不影响草坪的景观效果;
7、中标方应认真做好植保工作,根据植物的特点,选择效果好,对植物无伤害的药物,药物防治必须要做到对校园空气,身体等不产生污染,不得对植物有药害现象,在防治水池沿岸树木花草病虫害时,应杜绝有剩余的有毒液体倒入水池;
8、遇到灾害性气候,托管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旱浇水、抗台护树、抗雪保树、抗寒保暖工作;
9、托管方应对灌木进行及时修剪,树木每年整枝抹芽各2,可根据院方要求合理调整,保证树木骨架均匀,树形圆整;色块和绿篱应勤修剪,保持平整,植物与花灌木的界线清晰、线条流畅,修剪时间应根据季节合理安全,同时充分利用绿地喷灌设施进行日常的叶面净化工作;
10、杂草清除,每年累计绿地除草10次以上,及时清除各种杂草,确保绿地无杂草,如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园林植物、水体、土质的安全,无污染、无危害;
11、院方绿化日常零星增补调整苗木,由中标方负责(招标方绿化工程除外)。在养护期间,苗木及草坪出现枯死等情况,面积在10㎡内的(包含10㎡),由中标方负责免费补充苗木及草坪;
12、中标方应配合招标方做好养护管理的资料档案工作及配合招标方做好校园的园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3、养护质量的日常监督、考核由招标方负责,招标方根据绿化养护的有关规定对中标方的养护活动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对中标方的绿化养护或进行检查考评。发现中标方未达到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或养护质量要求,每发现一次扣违约金100—300元;对因中标方养护失职而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由中标方赔偿,赔偿从承包款中扣除;
14、养护期间因中标方管理不善、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或设施损坏,中标方应将其恢复原貌、修整和赔偿,所有费用由托管方全额承担。
15、水池漂浮物、喷水池清洗、绿化带内枯叶及生活垃圾由中标方全部负责,定时检查并清理。
16、绿化垃圾清运。全院绿化垃圾清运费用由中标方负责。运输要求:每周清运3至4次,如遇落叶季节,必须按照院方的要求及时清运。
17、投标人必须提供最基本的养护工具:草坪修剪机1台、油锯1把、打孔机1台、吹风机1台、打药机1台、绿化垃圾运输车1辆等设施设备。
(四)、园林绿化管理要求
1、自觉服从医院的管理,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绿化养护不得影响、干扰医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医院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或医院指出中标人绿化养护工作的不足之处,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和改进,直至达到合同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中标人有重要活动安排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组织力量及时做好养护工作和绿化保洁工作,确保出效果,提升校园绿化环境,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做到随叫随到。
3、中标人的从业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4、承包人必须配备固定、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细化养护岗位。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记录。
5、中标人必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加强高大树木养护作业时的安全保障。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安全。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院方无涉。一切地方矛盾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
6、中标人在人员管理期间,对于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放假,为了确保医院园林绿化养护及绿化卫生,只能轮班休息。
7、园林绿化维护服务期间,招标人不提供食宿,为了不影响绿化服务工作,中标人可自行在招标人附近租赁员工房。
(五)、园林养护人员配置
(一)人员配置
按照招标人的养护区域和面积,园林养护共设置6人。其中须包含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绿化工3名、养护员2员。
(二)人员配置具体要求
1、园林养护专职负责人,需具备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主要负责院方园林绿化养护的管理、指导工作。制定周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园林养护专职负责人必须长期定点在院方工作不得兼职其他项目,如发现专职负责人在该投标人以外兼职其他项目和工作,投标人可通过考核给予经济惩罚。
2、绿化工:主要负责院方绿化区域的绿篱修剪、造型,绿化区域保洁、绿化改造、补栽等其他工作,需具有可以胜任该工作的能力和劳动力。
3、养护员:主要负责院方室内植物的修剪枯枝烂叶、浇水、施肥、清洁全面卫生等工作,需具有可以胜任该工作的能力和劳动力。
序号 | 服务标准及考核范围 |
一 | 树木管理 |
1 | 树木存活完好。单株生长健壮、树形自然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无死树、缺株,保存率达100%。不论何种原因死亡苗木要及时更换,缺损苗木要及时补植、更换,补植苗木应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缺株补植苗木与原苗木径级相差不超过10%。 |
2 | 树木生长旺盛。主干主枝无杂生孽芽,无枯枝、病枝、残枝。树干粗壮,有明显的生长量,枝繁叶茂,无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 |
3 | 合理修剪。根据不同树种适时进行抹芽、抽枝、修剪、整形;修剪合理,疏密得当,整齐美观。根据院方要求,对具有造型条件的树种进行艺术造型修剪,造型率大于50%。及时合理清理枯枝、病枝、残枝;剪口平滑,留茬高度小于1cm;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指示牌,摄像头等之间的矛盾。 |
4 | 无病虫害。生长季节叶色正,无卷叶、黄叶,无病虫害。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树种适时喷洒药物,病虫危害程度主干小于1%,叶部小于5%,无明显药害。枝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地面无害虫粪屑,好叶率达95%。 |
5 | 浇水。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
6 | 除草。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绿地内无杂草。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
7 | 施肥。基肥每年不少于一次,追肥每年不少于2次,特别情况下如有特殊要求以及草坪、花卉应增加施肥次数 。 |
8 | 病虫害防治:每年最少打药3次。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
9 | 树穴整齐一致,土壤墒情良好,无杂草污物,树干无绑缚物及攀缘植物;需防寒的树木按院方要求的标准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
二 | 草坪管理 |
1 | 坪地均匀平整,无坑洼现象。覆盖率高于95%;无裸露地面,空秃面积小于20×20平方厘米,杂草率≤5%。 |
2 | 草坪生长茂盛,适时梳草,密度适宜,无明显干枯草丛,枯草率小于1%;草坪叶色绿润,无明显色差。 |
3 | 修剪及时合理,坪面整齐,修剪高度6±1cm,无垃圾及堆物。 |
4 | 草坪叶色绿润,无病虫害。病虫害防治及时,病害症状小于1%,虫害现象小于5%。 |
5 | 除草。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绿地内无杂草。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
6 | 肥料,每年施肥2次。 |
7 | 病虫害防治,绿地每年施药3次,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
8 | 浇水,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保持土壤湿润。 |
9 | 土壤保持良好的通透性。在生长期内,确保草坪生长旺盛。 |
10 | 修剪的草沫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它路段做到日产日清。 |
三 | 绿篱、灌木、地被、花卉等绿地管理 |
1 | 苗木存活完好。存活率100%,无死株、缺株,不论何种原因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更换补植。 |
2 | 苗木生长健壮。枝叶茂密,无死株、弱株、病株、歪斜株、枯枝(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有明显的生长量。 |
3 | 修剪及时合理。绿篱、灌木修剪要平整,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突出造型修剪艺术。造型率不少于80%。及时摘除残花、败果。修剪产生的垃圾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它路段做到日产日清。 |
4 | 无病虫害。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苗木适时喷洒药物,病虫危害程度主干小于1%,叶部主干小于5%,无明显药害。枝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好叶率达95%。 |
5 | 除草。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绿地内无杂草。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
6 | 肥料。 |
7 | 病虫害防治。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
8 | 浇水。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保持土壤湿润。 |
9 | 绿篱土壤疏松,无杂草污物、无冲刷沟坑,需防寒的苗木按院方要求的标准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
10 | 地被清理:每年冬季及时清理枯死地被,保证绿地内干净整洁防止火灾发生。 |
四 | 绿地看护 |
1 | 严禁乱砍乱伐树木,杜绝乱拉乱挂、攀援树枝等现象。 |
2 | 严禁践踏绿地。对擅自占用绿地、挖沟取土的坚决给予制止并及时上报。对破坏绿地行为未发现的,按原标准自行恢复。 |
3 | 随时发现并坚决制止摘花、折枝行为。 |
4 | 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破坏的绿地,事故发生后或事故现场清理后12小时内修复。 |
5 | 加强日常巡查看护,避免绿化苗木失火、失盗现象发生;由于看管不力发生失火、失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
五 | 卫生 |
1 | 绿地、树框内不见砖瓦石块、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和人畜粪便,树枝上无悬挂物。 |
2 | 因栽植、修剪、除草等养护作业产生的各类绿化垃圾要统一收集清理,不得堆集在绿化带内。 |
六 | 文明安全养护 |
1 | 养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车辆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养护企业承担。 |
2 | 草坪碎草及垃圾不得随意乱倒;浇水时不能溢水于马路或人行道上;喷水时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时段,避免溅湿行人;养护人员的交通工具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
3 | 在树木修剪时,必须在作业地域内设置警戒标志,必要的要进行围挡。 |
4 | 补植更换苗木,施工时必须采用塑料布等物品进行铺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路面。 |
1、 植物租赁
序号 | 项目 | 服务标准及考核范围 |
一、 | 总体要求 | |
1 | 租摆服务严格按照租摆明细表和绿植(绿化)养护规程作业,不断改进和提高养护服务质量和水准。 | |
2 | 建立健全专职绿化养护人员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收各科室护士长、医院管理人员对室内外盆栽摆放服务的建议、问询、质疑、投诉,并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事项处理记录。 | |
3 | 租摆绿化养护记录、员工培训等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 | |
4 | 提供的植物花卉新活、健康、环保、无病虫害,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服务规范。 | |
二、 | 绿化养护 | |
1 | 修剪 | 植株丰满健硕,株型自然均匀。叶面干净光亮,无灰尘脏物,无明显病斑,无明显虫害,无残留害虫。 |
2 | 每次护理对每棵植物应进行仔细检查,对出现黄叶残叶、树形不对称、有徒长枝的需及时修剪。 | |
3 | 对于叶片枯黄面积超过1/3以上的应整片剪除,枯黄面积超过1/3以下,应用剪刀顺着叶形将枯黄部分剪除,注意保留叶形,不可一刀切过。 | |
4 | 植株无残枝、黄叶,对叶片尖有少许黄尾的,要合理修剪,保持株型美观自然。 | |
5 | 卫生 | 养护人员定期对植物叶片抹干净,叶片不残留昵图和灰尘,保持叶片清洁。 |
6 | 保持植物的花盆、器皿干净整洁,无脏污,花盆内无杂物、垃圾,清洁底碟,无淤泥、积水等。对损坏残缺的花盆套缸及时更换,做到进场无烂盆坏盆。 | |
7 | 每次养护完毕将现场积水拖杆,清除残叶残花等。 | |
8 | 浇水 | 根据花木所处的位置与植物的品种、习性、季节调整浇水量,对靠窗或夕照光线强烈或者空调位的植物应该多浇水。 |
9 | 对仙人掌类、多肉类植物要少浇水。夏秋两季多浇水,冬春两季少浇水,保持适量水分,对摆放处的地板或地毯更要严格控制水量。 | |
10 | 保证植物见干不湿,不过量浇水,有不缺水分,保持植物对生长水分的需求。 | |
11 | 施肥 | 植物花卉在摆放期间要保证其生长需要,必须定期施用肥料,施用的肥料应无异味、无毒的有机肥或高效无机肥。 |
12 | 保证化肥无刺激性气味,保证摆放坏境清新自然,对虫害严重的应及时更换。 | |
13 | 室内观叶植物按照不同地点的湿度、温度、光线等对植物采用不同的施肥用量。 | |
14 | 病虫防治 | 要有防治蚜虫、螨虫、蚧壳虫、蚊蝇及软腐病、黑斑等病虫害的有效措施及方案,将病虫害扑灭于萌芽状态。 |
15 | 按季节及植物习性对摆放的植物及时进行病虫防害。 | |
16 | 更换 | 观叶植物观赏叶片少于植株的1/2以上,植株有效部位严重枯黄、生长不良及病虫害,影响美观,且较难用药喷杀,或防治该种病虫害要用具有强烈刺激性、不宜在摆放的环境产生落叶等症状,凡有以上情况的,在24小时内更换。 |
17 | 保持植物历久常新,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及摆放时间表及时进行花木的调换,根据各科室护士长及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的更换植物品种时需及时调换。 | |
18 | 美观 | 所提供植物花卉与摆放场景相适应,保证植物大气/庄重、新鲜。 |
19 | 植物的底盘、套缸、花盆应适合配套,不大不小美观大方,颜色搭配适当。 | |
20 | 所有植物需套用瓷盆摆放并覆盖陶粒,并保证托盘统一,洁净整齐。 | |
21 | 保证植物的观赏性,对叶片少于植株1/2以上的、没有观赏性的要定期更换,养护人员反映并登记植物情况。 | |
三、 | 服务规范 | |
1 | 养护人员每次养护工作完毕接受科室护士长、医院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给予评定,对服务态度、工作不到位的可以要求改正。 | |
2 | 绿化养护档案资料齐全,各项记录清晰明了。 | |
3 | 绿化养护、搬运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 |
四、 | 综合评价 | |
1 | 根据季节、花木的习性,合理进行养护,养护工作中做到快、静、净,养护工作结束后搞好环境卫生。 | |
2 | 机械施工和施药应在早晚或双休日进行(特殊时间按照意愿要求进行随时养护),养护作业期间尽量保持作业安静、无干扰。 | |
3 | 重大节假日、庆典、会议期间或医院工作要求的情况下,配送植物和花卉应保质保量。 | |
4 | 与各科室护士长、医院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在日常养护过程中做好与护士长的够容,热情为临床科室提供日常养护知识咨询,及时做好医院的信息反馈工作。 | |
5 | 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和要求,注重礼节、礼貌,做到无干扰、无损坏、爱护医院财务。 |
2、 零星绿化项目:
序号 | 服务标准及考核范围 |
一 | 平整场地 |
1 | 地形造型--地形堆坡的形式及高度需要严格按照图纸,并且在得到医院绿化工程负责人认可后才进行后续植栽(灌木、草坪等)工作。否则,在未经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要求施工单位翻掉所有植物重新堆坡。堆坡验收,须以沉降后的效果为验收基础。 |
2 | 底层泥土--间隔1米翻松至30公分深度,同时清除超过5公分直径的杂物;表层土--须完全翻松,同时清除超过2-3公分直径的杂物;草坪区表土--完全翻松后清除直径超过2公分的杂物。 |
3 | 根据设计图准确测量地面标高并找坡,对土地进行多次灌水沉降,并及时补足所沉降的土壤。 |
4 | 平整场地时中心土表应高于路沿石或挡土墙,边沿土表低于路沿石或挡土墙75px。 |
5 | 在种植土壤周边设置必要的排水沟,保持排水通畅、不积水。 |
6 | 场地平整的效果要求为,土型饱满,不下陷,无明显沉降,坡度自然平缓。 |
二 | 种植土壤 |
1 | 清理、消毒、杀菌:种植前应对种植区域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如有地下害虫,应提前进行杀菌、除虫。及时拔除土壤中杂草根、清理大石块等。标准:自表层土壤750px内中不能有超过直径大于125px的石头,同时将种种植土壤翻松,保持土壤表层疏松、通气和良好的透水性能。 |
2 | 栽植植物铺土,应满足对应植物类型最低种植土层厚度 |
3 | 种植地的土壤不得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 |
4 | 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等应施足基肥,翻耕20-750px,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三 | 种植穴、槽的挖掘 |
1 | 施工单位应主动向医院绿化工程负责人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绿化施工。 |
四 | 定点放线要求 |
1 | 种植穴挖掘时要注意地下管线等埋设情况,避免破坏。 |
2 | 种植穴定点放线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
3 | 行道树要求位置准确,以设计图纸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米。行道树和行列树木应在一条线上。 |
4 | 种植穴的大小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确定。通常种植穴较土球直径大60-2000px,深度较土球厚度大20-750px。 |
5 | 乔木土球和根系下的有效土层必须≥750px。 |
6 | 种植穴必须垂直下挖,上下口径相等,穴底土壤要踏实或夯实,以免灌水时渗漏太快。土层干燥时应进行种植穴浸穴。 |
7 | 种植穴要求排水良好,排水不良或地下水位过高时在穴底铺10-375px沙砾或设渗水管、盲沟、或抬高地面以利排水。 |
8 | 如种植土太瘠薄,则需在穴底施足充分腐熟的有机肥做底肥,回填20-750px种植土。 |
9 | 种植穴回填土应疏松肥沃,并在回填后立即灌水夯实,保证根系与土壤充分接触。 |
五 | 苗木移植和养护管理 |
1 | 挖掘前1-2天根据土壤干湿情况适当浇水,以防止土壤过干导致土球松散。遇到土壤过于干旱时应提前3-5天浇足水,最好在挖掘前5-8天根部施用0.2%-0.3%尿素溶液增加树体吸收营养(嫁肥)。 |
2 | 起挖时间:尽量避开高温酷热和光照强烈天气,宜在阴天早晨或傍晚进行,减少乔木水分蒸发。 |
3 | 起挖时遇到粗大根系必须用锋利的锯子切断,以免产生裂根,震裂土球。 |
4 | 裸根苗木远距离运输需在根兜里填塞湿草或包裹塑料薄膜保湿,以免根部失水过多,影响成活率,并且应注意防止日晒。根系打浆是常用的保护方式之一,可提高成活率20%以上。浆水比例:过磷酸钙1kg+细黄土7.5kg+水40kg,搅成糊浆状。 |
5 | 断根缩坨:三年内未做过移植或断根处理的乔木,如有条件应在移植前6个月断根缩坨。时间一般在春季萌芽前、夏季地上部分停止生长后、秋季落叶前根部生长期。按干径5倍画圆,沿圈挖30-1000px,深50-1750px的沟。如时间允许断根应分期、分区交错进行,断根区应回填肥性土壤,促使大量须根系的产生。 |
6 | 苗木起挖后应及时运输。 |
7 | 根系修剪,修剪过长的主根、侧根和受伤根系,根径达50px以上的使用伤口涂抹剂进行根部伤口消毒,防止受伤根系腐烂。 |
8 | 根系保湿,喷保湿剂或泥浆蘸根,减少根系失水。再用湿润的麻片、草绳包裹保湿。 |
9 | 枝叶的适当修剪:为减少苗木水分蒸腾,装车前对枝叶进行适当修剪,重点减除折断枝、过密枝、重叠枝、轮生枝、下垂枝、徒长枝、病虫枝,要求剪口平滑,并涂伤口涂抹剂。 |
10 | 收扎树冠:乔木的树冠均采用全冠幅的保护,取树后,应及时进行多次收枝。理顺细小枝叶后收紧分枝;再把整理好的各分支依次收紧。保证乔木的冠幅、枝杆不受到损失。收扎树冠时应由上至下,由内至外,依次向内收紧,大枝扎缚处要垫橡皮等软物,不应挫伤乔木。 |
11 | 临时假植:不能及时移植或装运的乔木,要立即进行临时性假植。选择地势高,背风排水良好的地方假植。假植要疏摆、深埋、培碎土、踏实不透风。假植后专业人员要经常检查,防止乔木风干、霉烂和遭受鼠、兔危害,必要时设置防风障。 |
六 | 苗木装运 |
1 | 运输过程中要防止苗木遭到暴晒、雨淋和二次机械损伤。 |
2 | 树根放在车头,树冠放在车尾,土球垫稳,树梢不得拖地,树体与车体接触处垫软垫物,避免损伤树皮,否则院方可拒绝收货。 |
3 | 裸根乔木应特别注意根部保护,避免劈裂、折断。 |
4 | 装完后用湿草袋或苫布遮盖加以保湿保护。远距离运输和气候过冷过热时必须进行根部保湿。 |
七 | 苗木假植(到场后不能及时栽植情况下假植) |
(一) | 带土球苗木假植 |
1 | 开沟将苗木土球挨土球密集挤在一起,覆盖壤土并填满土球间空隙,再对树冠和土球均匀洒水,使上面湿透。 |
2 | 将苗木临时性栽在一块绿化用地上,土球埋入土中1/3-1/2深,浇水保持一定湿度即可。 |
(二) | 裸根苗木假植 |
1 | 裸根苗木必须当天种植,自起苗起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小时,不能当天种植的要进行假植,一般采取开沟假植法,沟深40-1500px,然后将裸根苗木30°斜栽在沟中,分层覆土压实,经常喷水保湿,地面不能积水,在周围边沿地带要挖沟排水,日照强烈时设遮光网。 |
八 | 乔木种植后的质保期管理 |
(一) | 浇水控制 |
1 | 栽植后当时浇透第一遍水,三天内浇第二遍水,一周内完成第三遍水,浇水应缓浇慢渗,出现漏水、土壤下陷和乔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培土。 |
2 | 粘性土壤,宜适量浇水,根系不发达树种,浇水量宜较多;肉质根系树种,浇水量宜少。 |
3 | 土虽不干,但气温较高,水分蒸腾较大,应对地上部分树干、树冠包扎物及周围环境喷雾,时间早晚各一次,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15时后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如有需要可覆盖根部,向树冠喷施抗蒸腾剂等方法降低蒸腾强度。严寒的冬季中午浇水为宜。 |
4 | 久雨或暴雨时造成根部积水,必须立即开沟排水。 |
(二) | 培土措施 |
1 | 种植穴内的土壤,出现低洼和积水现象时,必须培土,使根颈周围的土高出周围125px左右。 |
2 | 乔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 |
(三) | 剥芽 |
1 | 树干部位的萌芽应全部剥除,对切口上萌生的丛生芽必须及时剥稀,保留树冠部位能形成树冠骨架形态的萌芽。 |
2 | 常绿树种,除丛生枝、病虫枝内膛过弱的枝外,当年可不必剥芽,到第二年修剪时进行。 |
九 | 质保期巡视管理 |
1 | 定期检查乔木支撑设施,出现松动时及时加固,避免风倒等事故发生。 |
2 | 发现病虫害时,必须及时防除,如不及时进行防除,引发病虫害的扩散,一切后果由养护方承担。 |
3 | 防止苗木"假活",一旦气温升高水分亏损就会出现植物萎焉,若不及时救护就会在高温干旱期死亡。叶绿而失去光泽,枝条显干,发现有新梢叶片萎缩等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是否根部有空隙,水发不足或过多,有无病虫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
4 | 土干应立即浇水,土不干可进行叶面、树杆周围环境喷水。 |
5 | 叶水分足,色黄、落叶,应及时排水。大量落叶,应及时抽稀修剪或剥芽。叶干枯,不落,应作特殊抢救处理。 |
6 | 根据乔木危险程度进行强修剪。气候干燥时,喷雾增加环境湿度,过多水份不宜流人土壤,宜可在树根部覆盖塑料薄膜。用2‰~5‰尿素或磷酸二氢钾等进行根外追肥。 |
三、 租赁植物配置(详见项目清单)
项目清单 | |||||||||||
项目名称: | 医院绿化维护、植物租摆、零星绿化项目 | 标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分部分项工程 | |||||||||||
1 | 自编001 | 租赁小盆植物 | 1.高度0.2~0.8m,也门铁、螺纹铁、一叶兰、虎皮兰、常春藤、吊兰、吊萝、袖珍椰子等同类型植物,配白色欧式瓷盆或彩陶瓷盆 | 盆/天 | 33945 | ||||||
2 | 自编002 | 租赁中盆植物 | 1.高度0.9~1.4m,散尾葵、滴水观音、绿萝、富贵笼、鸭脚木等同类型植物,配白色欧式瓷盆或彩陶瓷盆 | 盆/天 | 8030 | ||||||
3 | 自编003 | 租赁大盆植物 | 1.高度1.5~2.0m,铁树、棕竹、夏威夷椰子、发财树、三角椰子等同类型植物,配白色欧式瓷盆或彩陶瓷盆 | 盆/天 | 121910 | ||||||
4 | 自编004 | 租赁特大盆植物 | 1.高度2.0m以上,金山棕、橡皮树、巴西铁、散尾葵,富贵树,铁树等同类型植物,配高档盆器或彩陶瓷盆 | 盆/天 | 730 | ||||||
5 | 自编005 | 租赁水培植物 | 1.水培植物,绿萝、吊兰、铜钱草、常春藤、合果芋等同类型植物,配玻璃盆器 | 盆/天 | 2920 | ||||||
6 | 自编006 | 租赁观花植物 | 1.高度30~50cm,蝴蝶兰、兰花、红掌、凤梨、大花惠兰、君子兰等同类型植物,配高档盆器或彩陶瓷盆 | 盆/天 | 39785 | ||||||
7 | 自编007 | 全院绿化日常浇水 | 1.浇水:根据不同植物生物特性(树木、花、草)、品种、规格大小、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须做到及时、适量、浇足浇遍、不遗漏地块和植株。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面临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生长期应每天浇水,休眠期每半月或一月应浇水一次,花卉草坪应按生长要求适时浇水 | m2 | 14200 | ||||||
8 | 自编008 | 全院绿化日常施肥 | 1.施肥:施肥次数,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基肥每年不少于一次,追肥每年不少于2次,特别情况下如有特殊要求以及草坪、花卉应增加施肥次数 | m2 | 14200 | ||||||
9 | 自编009 | 全院绿化植物打药 | 1.病虫害防治:掌握植物病虫发生、发展规律,以防为主,以治为辅,将病虫控制和消灭在危害前,要求勤观察发现,及时防治 | m2 | 14200 | ||||||
10 | 自编010 | 全院植物修枝剪叶 | 1.植物的修剪: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4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6次/年 | m2 | 14200 | ||||||
11 | 自编011 | 全院绿化松土 | 1.松土:松土,生长季节进行,用钉钯或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或相应的农机具进行松土 | m2 | 14200 | ||||||
12 | 自编012 | 全院绿化除草 | 1.除草:绿地内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纯净度,除草应尽量将边根除掉;必须在正确掌握和了解化学除草剂药理后,才可使用化学除草,但应先试验后再使用,避免造成药害 | m2 | 14200 | ||||||
13 | 自编013 | 全院绿化补栽 | 1.补栽要求:采用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补栽需及时,不得拖延,不得出现裸土。补栽的植物需精心管理,保证成活,尽快达到同种植物标准 | m2 | 1050 | ||||||
14 | 自编014 | 全院草坪补栽 | 1.草皮种类:综合考虑 | m2 | 540 | ||||||
15 | 自编015 | 全院绿化支柱、扶正 | 1.支柱、扶正:根据树木的胸径,所用材料及方式投标人自行考虑(三桩支撑、井型支撑),以树木不倾斜、保护树皮为准。扶正支柱需及时,及时发现、及时支柱。可采用钢管支架或树棍固定树木,并配以塑料接头、胶管等扶正或采用其它对树木无伤害的扶正措施 | 棵 | 280 | ||||||
16 | 自编016 | 移栽乔木 | 1.移栽乔木,品种、规格综合考虑 | 棵 | 6 | ||||||
17 | 自编017 | 移栽灌木 | 1.移栽灌木,品种、规格综合考虑 | m2 | 200 | ||||||
18 | 自编018 | 草花摆放 | 1.按照医院工作安排在院内指定区域进行草花摆放或种植,需达到院方要求的效果,草花品种根据时令进行选择,例如万寿菊、一串红、国庆菊、三色堇、矮牵牛、瓜叶菊、金盏菊、美人蕉、彩叶草、孔雀草、鸡冠花、蝴蝶花、百日草、橄榄、雪里红 、仙客来、向日葵、美女樱、藿香蓟、观赏椒、向日葵、古代稀、芙蓉葵、仙客来、康乃馨、天竺葵、雁来红、大丽花、洋凤仙、荷包花、鸡冠花、醉蝶花、大理花、长春花、五星花、孔雀草、金鱼草、彩叶草、补血草、千鸟草、百日草、瓜叶菊、金光菊、白晶菊、蛇鞭菊、银叶菊、金盏菊、荷兰菊、四季海棠等 | 盆 | 28000 | ||||||
分部小计 | |||||||||||
合 计 | |||||||||||
注:(1)、本次报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及风险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调整。 | |||||||||||
(2)、每个自然月按照30天计算, 每三个月(90)天结算一次,以实际摆放盆数进行计算。 | |||||||||||
(3)以上出现的指定地点均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院内。 | |||||||||||
四、 其他
1、对本项目所需实施的服务方案以及针对灾害性气候应急措施进行全方面的概述。
2、按照划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管理目标成立相关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流程、每月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合理安排人员,科学管理,严格要求,达标运行。
3、投标人对绿化养护、植物租赁、零星绿化工程的服务人员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注意,其人员工资、保险标准不得低于成都市的最低工资、保险标准
5、若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需要再次了解采购人项目楼层结构及功能分布、外环境总体平面,可在踏勘采购人项目楼层现场时进行细勘。
五、 考核等级设定
1.考核分数为90分(含9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
2.考核分数为80分-89分,考核结果为良;
3.考核分数为70分-79分,考核结果为合格;
4.考核分数为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
考核形式
1. 按医院考核制度执行。
2. 投诉考核:医院管理部门接到服务质量和态度的投诉,经双方现场核查,投诉属实且情节严重者,一次扣一分,双方签字确认,在考核分中扣减。
六、 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按照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绿化养护、植物租赁和零星绿化。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院内。
3.服务年限:1年
4付款方式:采购人相关部门每季度对绿化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物业服务费以转帐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
第五章 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
1.货物类价格分值为30%-60%,服务类价格分值为10%-30%;
2.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3.2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依据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未通过的原因。
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抽签确定磋商顺序。
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分别进行磋商。
5.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
8.磋商小组按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磋商小组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磋商小组需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磋商小组成员应独立评审,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代理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磋商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采购代理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7.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应当具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磋商文件书要求、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0.本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投标报价 | 13分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13分*100
| 报价评审规则见磋商须知表 |
2 | 项目服务方案 | 25分 | 1、针对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对项目概述、项目管护方案的清晰度及现场管护难、重点的分析是否明确,对其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 方案中包含项目概述、项目管护方案的清晰度及现场管护难、重点的分析明确的得5分; 在此基础上,项目概述、项目管护方案的清晰度及现场管护难、重点的分析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且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加1分; 2、针对投标人对灾害性气候的应急措施所制定的方案是否明确、是否详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横向比较。 方案中包含有对灾害性气候的应急措施所制定的方案的得6分; 在此基础上,对灾害性气候的应急措施所制定的方案的思路基本清晰、完整的加1分; 再在此基础上,对灾害性气候的应急措施所制定的方案的思路清晰、完整、科学的,且完全满足要求的加2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苗木补植和零星改造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保障等横向比较。 方案中包含本项目保苗木补植和零星改造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保障方案的得6分; 在此基础上,苗木补植和零星改造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加1分; 再在此基础上,苗木补植和零星改造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保障方案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且合理、可行的加2分; | 审核资料 |
3 | 人员配置 | 20分 |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绿化人员配置要求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2分,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2、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绿化养护人员配置要求前提下,每多配置一名绿化养护人员得4分,最高得8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 | 审核资料 |
4 | 管理制度 | 10分 | 针对投标人对本项目中园林绿化所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完整,是否有效,是否可行,进行横向比较。
项目包含有制定的管理制度的得5分; 在此基础上,管理制度的思路基本清晰、完整的加2分; 再在此基础上,管理制度的思路清晰、完整、科学的,且完全满足要求有可行性的加3分;
| 审核资料 |
5 | 机具配置 | 10分 | 满足割草机、油锯、打药机、剪枝剪、打洞机得10分;满足割草机、油锯、打药机得8分;满足割草机、油锯得5分。
注:以上设施设备均需提供购买发票或租凭合同复印件及设备相片并加盖公章。 | 审核资料 |
6 | 荣誉 | 10分 | 审核资料 | |
7 | 业绩 | 10分 | 提供2017年1月1日(含)来绿化服务、植物租赁等类似项目业绩,有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注: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审核资料 |
8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 2分 | 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0分。 | 审核资料 |
二、成交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结果公告
1.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公布,采购中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四、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二、响应文件编制
1.资格性响应文件:
1.1.内容见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2.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2.1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2.按磋商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未规定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制作。
3.报价文件:按规定载明响应价格。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2.1.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应答,
2.2.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按磋商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按规定载明响应价格。
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由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2.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本项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2.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以及其他采购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规定作出答复。
格式1
竞 商 函
致: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川政采磋商( ) 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一、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正本1份,副本 2 份
二、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3.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
5.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不予退还。
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兹授权 (身份证号 )代表 进行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 ),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该联系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1
报价一览表(货物类)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交货时间 及地点 | 是否 进口产品 | 备注 |
合计金额(大写): |
注: 1.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格式3-2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服务地点 | 备注 |
合计金额(大写): |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承诺函
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有( )没有( )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后向采购单位提供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八、我单位有( )没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 )没有( )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5
项目要求响应表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情况 | |
1 | ||||
… | ||||
N |
说明:1.响应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
2.全部或大部分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6
特别声明
内容包括:供应商认为磋商项目及要求存在不完善或不清楚的地方,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及解决方案。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7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备注 | ||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格式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格式9-1
分项报价明细表(适用于货物)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是否进口产品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
注: 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一致。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9-2
分项报价明细表(适用于服务项目)
第XX包
序号 | 服务内容 | 明细 | 单项价格(单位: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总 价(万元)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10
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川政采 [20 ] 号采购项目已履行完毕(合同编号:SCZC[20 ] 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经
(使用单位名称)使用运行了 天,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
采购单位: (盖章)
采购单位验收人员签字: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供应商或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运用此表时该格式不得变更和删减否则评审小组不予认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绿化维护、植物租摆、零星绿化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中标通知书》,并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有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 。
2. 项目名称: 。
3. 具体内容: 。(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养护期限: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二、付款方式:每个自然月按照30计算,每三个月(90)天结算一次,每次结算前需重新清点数量及得到各科室的检查、评分,以实际摆放盆数进行计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给予工作的指导。
2、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发生事故的乙方通报批评,并相应处罚;如乙方半年内二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三次不合格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甲方有权即行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发现养护工作中未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甲方有权做出处理。
4、根据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评定检查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后向乙方支付每季度实领的款项。
5、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6、养护期满后由甲方收回承包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开展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承包管理的范围内呈现优美、整洁的景观。
2、乙方应严格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对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3、接受社会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4、接受甲方管理,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
5、不得将中标的项目再行转包、分包,一旦发现,随时终止养护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养护标准
1、总体标准:
绿地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植物养护、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卫生标准及管理标准。
2、 植物养护标准:
3、设施维护标准:
4、土肥标准:
5、病虫害防治标准:
6、补植、更换:
7、管理标准:
六、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验收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章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章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执肆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二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