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园林景观设计绿化工程养护标准级别(三)

2018-12-04 15:36:16 王敏蔚

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基本正常。

(2)叶子基本正常:①叶色基本正常;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枝、干基本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杈:③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4)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

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5.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6.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

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